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是教育部批准的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之一。2023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具备以下报考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1)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学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2)所有考生必须按照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相关规定参加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并且成绩合格。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2023年2月28日15:00。进入报名系统后,点击“报名登录”,并选择“高水平运动队”进入报名,按系统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按照学校要求上传附加材料,报名信息填完后下载并打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按规定完成审核盖章手续后,在系统中上传申请表图片。中学审核盖章的报名申请表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并点击“完成上传”后方视为完成网上报名,对于未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报名材料,我校将不予审核。
附加材料清单(请在系统中上传):
(1)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都要扫描)。
(2)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所有页)。
(3)运动技术等级证书查询结果
(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http://ydydj.univsport.com/index.php?m=index&c=look&a=look)。
(4)近三年省级以上比赛的获奖名次证书的原件、参加比赛获奖的秩序册和成绩册(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中,选取最好一次成绩上传配套材料即可)。
特别提醒:凡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考生,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3个。
2、资格审核
学校将于2023年3月3日下午15点公布审核结果。根据报名情况,学校将组织专家结合2020、2021、2022年国际比赛、全国锦标赛、全国青年锦标赛、全国中学生锦标赛、省运会、省锦标赛成绩确定资格审核结果。
三、招生项目及计划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招生项目和人数为:
1、田径0-9人。
男子100米(0-2人)、男子跳高(0-2人)、男子跳远(0-2人)、男子三级跳远(0-2人)、男子铅球(0-1人)。
2、跆拳道0-12人。
(1)健将级运动员优先。
(2)男子+78公斤级(0-2人)、男子-68公斤级(0-2人)、男子-51公斤级(0-2)、女子+68公斤级(0-2人)、女子-53公斤级(0-2人)、女子-46公斤级(0-2人)。
注:①跆拳道项目考生所取得的运动员等级证书所标示的体重级别不能超出(可以等于)招生简章所列级别的±3公斤,全国统测时所测的体重不能超出(可以等于)运动等级证书±3公斤;②男子+78公斤级的上限为不限,下限为78.1公斤;③女子+68公斤级的上限为不限,下限为68.1公斤;-46公斤级的下限为不限。
四、报名与测试
考生须按教育部要求参加全国统测,学校不再组织测试。具体情况请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为准。
五、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测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凡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
上述考生应按要求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注册和报名(注册时间: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并根据相关要求完成考试各项准备工作。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和英语4科,每科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至16日。
六、录取办法
1、认定:我校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确定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名单,并与被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签订相关协议。
2、公示: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对认定的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应的录取优惠政策,未经公示的考生,我校无法录取。
3、录取:录取办法按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文件执行。
(1)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3)获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具体要求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此类考生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对于实行高考改革以及合并本科批次(含合并二本、三本批次)省份的考生,二本线按照相关省份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
公示通过的考生须根据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有关规定完成高考报名、志愿填报等相关工作。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文史类考生仅限于报考经济管理学院招收文史类考生的法学专业,理工类考生仅限选报经济管理学院招收理工类考生的专业。同时,考生须在所在省份公布的上述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
我校将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进行录取,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七、其他
1、如遇有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考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我校可根据情况修改或调整招生简章,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办公室所有。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按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2、对在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违纪、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入选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举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ubao@cugb.edu.cn。
4、咨询方式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2323688、010-82323788
邮箱:zhsh@cugb.edu.cn
微信公众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办公室